政院稅改方案 大幅調降營所稅綜所稅
2008/02/20 11:45 中央社

(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2008年 2月20日電)促產條例將於明年底落日,政府將利用屆時增加的稅收,進行稅改。行政院長張俊雄今天表示,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將由25%大幅降為 17.5%,並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%營利事業所得稅規定;同時調降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,提高薪資、殘障、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標準特除額,調幅將近三成。

張俊雄表示,此次改革將有助建構「低稅率、廣稅基、簡稅政」的租稅環境,使台灣稅制與國際接軌,促進經濟發展,提升人民福祉,希望財經相關部會積極將改革方案內容落實於產業三法、所得稅法等相關法律的修正,盡速完成相關法律案報院審查。

行政院會上午通過財政部「配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全面落日之『輕稅簡政』所得稅制改革方案」。張俊雄表示,行政院半年前要求各部會針對「輕稅簡政」研議,經充分討論後,今天專案報告獲得行政院會通過,政院對此稅制改革方案非常嘉許。

張俊雄說,近年全球化與國際間經濟競爭日益激烈,所得稅制度改革牽動整體國家經濟發展動向。財政部掌握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」將於民國九十八年底實施期滿的制度性平台,研議「輕稅簡政」的所得稅制度改革方案,希望為國家經濟永續發展注入新動能,肯定財政部的努力用心和相關部會的協助投入。

他說,依據財政部規劃,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全面落日後,政府將運用租稅減免期滿增加的約新台幣一千五百億元稅收,進行全面性、結構性稅制的改革工程。

張俊雄指出,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25%大幅降為17.5%,並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%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規定,可使企業租稅負擔透明化,提升台灣租稅環境國際競爭力,增進投資誘因,帶動經濟成長。

此外,他說,藉此改革契機,在財政能力負擔許可範圍內,併同調降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,提高薪資、殘障、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標準特除額,調幅將近三成,應能減輕受薪階級、弱勢團體、中低所得者租稅負擔,適度改善所得分配。

他補充說,上週院會通過「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措施 (006688措施)」加碼兩百億元,提供土地、稅負減輕等措施,都是為了吸收資本回台、幫助台商回台投資整體思考中的一環。970220

重點在於""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%營利事業所得稅規定""
此稅一消除 現金配息將不再為企業重視 因為盈餘轉增資的配股將重現
這是目前的看法 若有解讀錯誤請指教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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